科室资质等级
漯河市中心医院药学部是依托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的医院优势专科,承担全院药品供应、调剂、临床药学与药学技术服务任务。科室挂靠河南省中药制剂现代化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并纳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体系,开展中药制剂研发与临床试验用药管理,与临床各科室、护理专科、医学检验科等协同推进合理用药,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与药学服务质量的重要平台。
科室介绍
药学部设有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中药房、静脉药物调配中心与临床药学室,实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的全程质量管理,并按照处方审核与调剂差错防范制度规范操作。科室开展门急诊处方与住院医嘱审核,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与医师沟通;静脉药物集中调配实现肠外营养与抗肿瘤药物的集中配制,降低污染与职业暴露风险。临床药师参与查房、会诊与用药方案制定,开设药学门诊提供用药咨询与用药重整服务;同时依托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展中药制剂研发与转化应用。
核心优势
- 门急诊与住院调剂服务规范,处方审核与调剂差错防范制度健全
-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肠外营养与抗肿瘤药物集中配制安全可控
- 临床药学与药学门诊,提供用药咨询、用药重整与个体化用药建议
- 合理用药与药物咨询,重点监控抗菌药物与高风险药物使用
- 中药制剂研发与转化,挂靠河南省中药制剂现代化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 纳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体系,临床试验用药管理规范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主治疾病
多药联用与药物相互作用风险评估
抗肿瘤药物集中调配与用药监护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血药浓度监测
门急诊处方调剂与用药指导
住院医嘱审核与调剂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服务
肠外营养液配制
中药饮片调剂与代煎服务
临床药学查房与用药会诊
药学门诊用药咨询
用药重整与长期用药管理
特殊人群用药指导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
中药制剂研发与临床应用
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管理
慢性病长期用药依从性管理
药物储存与效期管理咨询
吸入剂与注射剂使用指导
罕见病用药可及性与用药指导
罕见药物不良反应鉴别与处置
特色技术
- 门急诊与住院调剂:处方与医嘱审核、药品调配与用药交代
-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肠外营养液与抗肿瘤药物集中配制,保障输液安全
- 临床药学与药学门诊:参与查房会诊,提供用药咨询与用药重整服务
- 合理用药与药物咨询:抗菌药物专项管理、高风险药物监控与用药教育
- 中药制剂:依托河南省中药制剂现代化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研发与转化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收集、评价与上报,防范用药风险
硬件配置
- 门急诊药房与住院药房,配备药品调配与药品储存冷藏设备
- 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与代煎服务
- 静脉药物调配中心,配备生物安全柜与水平层流洁净操作台
- 自动化药品调剂设备与药品条码追溯系统
- 临床药学室,配备用药监测与药学信息查询系统
- 药品阴凉库与冷链储运设施,保障药品质量稳定
专家团队
- 专家团队持续建设中
就诊指南
①挂号:
取药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到门急诊药房窗口办理;药学门诊需按医院公众号或窗口挂号后就诊,药师提供用药咨询与用药重整服务。
取药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到门急诊药房窗口办理;药学门诊需按医院公众号或窗口挂号后就诊,药师提供用药咨询与用药重整服务。
②院区区分:
药学部设在院本部(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医院另有一分院与西城分院,具体药房与取药安排以医院公示为准,可电话咨询确认。
药学部设在院本部(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医院另有一分院与西城分院,具体药房与取药安排以医院公示为准,可电话咨询确认。
③医保:
本院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药品费用按医保目录及报销政策结算,国家谈判药品与门诊慢特病用药按相应规定执行。
本院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药品费用按医保目录及报销政策结算,国家谈判药品与门诊慢特病用药按相应规定执行。
④检查前准备:
取药时请携带处方与就诊卡,主动告知药师过敏史、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与肝肾功能情况;中药代煎者请按约定时间领取并注意冷藏保存。
取药时请携带处方与就诊卡,主动告知药师过敏史、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与肝肾功能情况;中药代煎者请按约定时间领取并注意冷藏保存。
⑤住院:
住院患者用药由病区医嘱经药学部审核调配后配送至病区,护士按医嘱给药;对用药有疑问可联系病区医师或临床药师协助解答。
住院患者用药由病区医嘱经药学部审核调配后配送至病区,护士按医嘱给药;对用药有疑问可联系病区医师或临床药师协助解答。
⑥急诊通道:
急诊药房24小时候药,保障急救药品随时供应,急救与用药咨询电话:综合服务 0395-3333120,夜间 0395-3330120。
急诊药房24小时候药,保障急救药品随时供应,急救与用药咨询电话:综合服务 0395-3333120,夜间 0395-3330120。
⑦避坑指南:
请勿自行增减药量、重复服用同类药物或混用来源不明的偏方,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与肝肾损伤;药品须按说明书条件储存,过期变质药品不得服用。
请勿自行增减药量、重复服用同类药物或混用来源不明的偏方,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与肝肾损伤;药品须按说明书条件储存,过期变质药品不得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