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资质等级
| 资质类型 | 获评年份 | 说明 |
|---|
| 常州市国家级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 | 2002年 |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司法鉴定所,是常州市的国家级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 |
| 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单位 | 2017年 | 2017年3月22日当选为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单位 |
| 南京医科大学与江苏医药学院鉴定技术教学基地 | — | 为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与江苏医药学院司法鉴定技术教学基地 |
二、科室完整介绍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工作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当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州市公安局指导下成立常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负责全市范围内公检法委托的精神疾病鉴定;后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单位,于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司法鉴定所,现为常州市的国家级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单位,并设常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病理与法医物证,主要从事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损害与重大刑事犯罪的精神病鉴定,以及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亲子鉴定与死亡原因鉴定。2004年7月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增设常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近年来该所承办的系列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鉴定业务在常州地区位居前列。
该所为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与江苏医药学院的司法鉴定技术教学基地,承担临床法医学与精神法学人才的实践教学任务。2004年7月与2019年,该所分别被江苏省司法厅与司法部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本院司法鉴定与精神卫生法医学交叉的骨干平台。鉴定业务覆盖常州市及下辖各区县公检法机关的委托,鉴定人可应委托要求赴委托单位开展检查与说明;业务依托本院职工700余名、实际开放床位1009张的规模平台开展,检验、影像与功能检查均可在本院区内完成。
三、核心专家团队
| 姓名 | 职称与职务 | 擅长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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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运阁 | 主任法医师、副主任医师,副院长、兼职教授、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 擅长质量体系管理、颅脑外伤及神经系统损伤的法医学评定 |
| 李春晓 | 主任法医师,司法鉴定所所长、兼职教授 | 擅长质量体系管理、视听觉功能与颅脑外伤的法医学评定 |
| 程荷英 | 副主任法医师,司法鉴定所副所长、兼职副教授 | 擅长视听觉功能障碍的法医学评定、神经电生理分析及家庭暴力伤情鉴定 |
| 吕铭 | 副主任法医师,司法鉴定所办公室主任、兼职副教授 | 擅长颅脑损伤与骨损伤功能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
| 刘松岩 | 副主任法医师,兼职讲师 | 擅长法医学损伤机制及死亡原因分析 |
| 彭书伟 | 副主任医师,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室负责人 | 擅长临床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与法律能力评定 |
| 张俊英 | 副主任医师,本院临床科室 | 专攻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临床常见精神疾病的法律能力评定及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伤残等级评定 |
四、科室核心优势
| 维度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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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定位与品牌影响 | 司法鉴定所为常州市的国家级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单位与常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常州地区法医类司法鉴定中位居前列,并承担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与江苏医药学院的鉴定技术教学 |
| 人才梯队与专家实力 | 科室主任法医师2人(张运阁、李春晓),副主任法医师与副主任医师5人(程荷英、吕铭、刘松岩、彭书伟、张俊英),涵盖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病理与法医物证四个专业方向,鉴定人均为高级职称 |
| 临床能力与病种难度 | 承接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损害与重大刑事犯罪的精神病鉴定,以及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亲子鉴定、死亡原因鉴定与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承办过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
| 技术特色与创新能力 | 在法医精神病鉴定基础上结合临床精神科的诊断与治疗经验开展法律能力评定,法医临床方向开展视听觉功能障碍评定、神经电生理分析与颅脑及骨损伤功能障碍评定,四大专业门类齐全 |
| 质量安全与运营效率 | 鉴定所建立质量体系管理并由两名主任法医师分管,鉴定业务按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病理与法医物证分室管理,2004年与2019年分别获省级先进集体与全国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
| 科研教学与区域辐射 | 作为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与江苏医药学院司法鉴定技术教学基地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法医精神病鉴定室与本院精神专科共享临床资源,形成精神卫生与法医学交叉的常州地区鉴定与教学平台 |
五、主治疾病清单
| 类别 | 疾病 |
|---|
| 常见病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人体损伤鉴定、意外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亲子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家庭暴力伤情鉴定 |
| 疑难重症 | 重大刑事犯罪中涉及精神病抗辩的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评定、疑难死因与死亡机制推断、听力与视力致残评定、精神疾病患者在羁押与执行期间的罪责能力评定 |
| 罕见病 | 罕见遗传代谢病所致精神行为障碍的鉴定、长期隐匿性药物或酒精影响下的行为能力评定、极端心理压力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罕见感染性疾病导致的精神症状鉴定 |
| 并发症管理 | 鉴定意见的复核与重新鉴定、鉴定人利害关系回避与回避制度执行、鉴定意见出庭质证与答复质询、鉴定材料缺失时的补充鉴定与延期处理 |
六、特色诊疗技术
| 技术 | 说明 |
|---|
| 法医精神病学鉴定 | 通过精神疾病诊断史核查、精神检查与心理量表评定,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与行为能力作出专业判断,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
|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 结合病史资料、躯体检查与精神检查综合评定被鉴定人的辨认能力与表达能力,适用于监护权认定、遗嘱效力判断与财产处置相关的民事案件 |
| 亲子鉴定 | 通过STR等遗传标记检测并计算亲权概率以判断生物学亲子关系,适用于抚养关系纠纷、遗产继承与交通事故后身份确认 |
| 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 |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情进行分级评定,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与工伤案件的伤残等级评定与赔偿计算 |
| 死亡原因鉴定 | 通过尸体检验、病史资料分析与毒物学检查综合推断死亡原因与致伤机制,适用于非正常死亡、意外与命案的死因认定 |
| 视听觉功能障碍评定 | 通过视觉与听觉功能检查结合电生理分析评定损伤所致功能障碍程度,适用于外伤后视力与听力丧失的伤残等级评定 |
|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 | 对家暴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损伤程度与致伤机理的法医学评定并建立档案,适用于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的委托与证据固定 |
七、科室硬件配置
| 设备/平台 | 说明 |
|---|
| 司法鉴定业务受理与档案管理系统 | 用于鉴定委托登记、材料审查、鉴定意见书出具与全流程档案管理,保证鉴定程序规范、送达及时与卷宗可追溯 |
| 精神状态与心理量表评定室 | 配置心理量表与结构化评定工具,用于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精神检查、认知与智能评估,支持法律能力评定的专业判断 |
| 视听觉功能与神经电生理检查设备 | 配备视力、听力与脑干诱发电位等检查设备,用于颅脑外伤后视听觉功能障碍的客观检查与伤残等级评定 |
| 临床检验与损伤评定检查平台 | 依托本院检验科、影像科与功能检查项目,为损伤程度评定提供实验室与影像学依据,涵盖常规检验、生化与影像检查 |
| 法医病理检验与解剖条件 | 具备尸体检验与病理组织学观察条件,用于死因鉴定与损伤机制的病理学检查,是死亡原因鉴定结论形成的基础 |
| 微量物证与理化检验条件 | 支持生物检材与微量物证的检验及同一性认定,用于案件线索排查与证据链补充,与法医物证业务范围相匹配 |
八、就诊指南
挂号方式与费用 — 司法鉴定不以普通门诊挂号方式就诊。鉴定业务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后启动,公民可持司法机关委托材料到司法鉴定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医院服务热线 0519-68016199 咨询鉴定业务与材料要求。鉴定费用按国家及江苏省规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抢号技巧 — 司法鉴定不涉及门诊号源排队,但鉴定专家档期与鉴定材料审核需要时间。案件急需的,可由委托机关提前与鉴定所沟通预约鉴定时间;需要重新鉴定或复核的,应在收到鉴定意见后按法定期限尽早提出,材料齐全可减少补件造成的等待。
院区区分 — 司法鉴定所设在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157号常州市德安医院院区内,与门诊、住院及检验、影像等科室共用院内检查资源,鉴定人、被鉴定人及家属均在本院区内完成检查与等候。
初诊需带材料 — 鉴定启动需提供委托书、案件基本情况与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户籍材料;涉及精神疾病鉴定的需提供既往病历、门诊与住院记录、用药记录及家庭情况资料;涉及损伤鉴定的需提供损伤发生经过、诊断证明与影像检查资料;涉及亲子鉴定的需提供双方身份材料。材料不全时鉴定所需时间相应延长。
专科检查与术前准备 — 精神疾病鉴定需完成精神检查与心理量表评定,必要时行脑功能检查、脑电图与头颅影像排除器质性因素;损伤程度鉴定需按伤情完成影像与实验室检查;视听觉功能鉴定需完成视力、听力及脑干诱发电位检查。鉴定前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用药与饮酒吸毒情况,不得隐瞒影响鉴定结论的信息;需要住院观察的,按病区规定交接与陪护。
住院等待周期 — 司法鉴定以门诊检查与鉴定意见书出具为主,一般不需住院;确需住院观察或临床监护的,由鉴定人出具意见后按精神专科床位安排入院观察,观察期限与出院时间依鉴定程序确定。
急诊绿色通道 — 司法鉴定不属于急诊业务。被鉴定人如在鉴定期间出现自伤自杀行为、意识障碍或严重激越等紧急情况,由病区与急诊立即处置,必要时启动精神科急诊 24 小时接诊;鉴定程序因紧急医疗处置需要暂停的,待病情稳定后继续。
医保费用报销 — 按常州市医保局公开口径,住院与门诊的医疗费用按公立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医保政策结算: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为 1000 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首次的 60% 计算,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的 80% 计算;在职与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对起付标准至 15 万元以内合规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为 90% 与 95%,15 万元以上合规费用由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医院等级递减,三级医疗机构为 70%。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2 万元,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 2 万元至 10 万元以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补偿 60%,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补偿 70%,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异地就医人员可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司法鉴定费用属于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不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由委托机关或当事人按国家标准另行承担。
避坑提醒 — 鉴定结论以客观材料和专业检查为依据,请勿试图向鉴定人施加影响或提供虚假病情描述,也不要相信各类承诺能改变鉴定结论的中介与说客。被鉴定人应按告知时间到院配合检查,隐瞒既往病史、用药与酒精或药物使用情况可能导致鉴定程序重新进行。委托方应保留完整材料并按法定期限提出复核申请;鉴定意见书收到后如有异议,应通过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不与鉴定人员私下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