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法医精神病鉴定)依托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专业开展工作,该专业由丁万涛教授于2006年创办并担任鉴定室主任。医院为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现有多名具备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是温州地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残疾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类)的主要承担单位之一。
科室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程度评定,以及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等。鉴定工作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规范,采用标准化精神检查、心理测验(含智力、记忆、人格、神经心理与伪装识别测验)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鉴定意见。丁万涛主任医师自2006年以来一直担任温州市医学会医学鉴定专家,从事临床心理学与司法鉴定工作42年,承担精神疾病与法律相关问题的咨询与鉴定。
核心优势是"临床与鉴定分离、鉴定与治疗不混同":鉴定由具备司法鉴定人资格且不参与该被鉴定人临床治疗的医师承担,避免利益冲突;鉴定意见建立在完整卷宗材料、第三方调查、标准化量表与精神检查的交叉印证之上,而非单次面谈印象。科室可同时调用院内心理测验室(温州成立最早,量表项目齐全)与放射、脑电图等辅助检查,对器质性精神障碍与伪装精神症状具备鉴别能力。
-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结合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辨认与控制能力作出分级评定意见。
- 民事行为能力评定:用于婚姻、遗嘱、合同、财产处分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
- 受审能力与服刑能力评定:为刑事诉讼与刑罚执行提供专业意见。
- 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按司法规范程序实施。
- 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程度评定: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后的精神后果评定。
- 精神残疾与智力残疾鉴定: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评定标准执行。
- 伪装精神症状识别:借助人格量表、神经心理测验与症状学一致性分析进行诈病识别。
- 标准化心理测验:智力、记忆、人格、社会功能与神经心理多维度测评,由心理测验室承担。
- 专家辅助人出庭:鉴定人依法履行出庭作证义务,就鉴定意见接受质询。
- 司法鉴定受理与谈话室、标准化精神检查室。
- 心理测验室:常规心理状态、人格、智力、记忆、社会功能、神经心理测验及适应性行为量表。
- 脑电图、TCD与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设备,支持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辅助鉴别。
- 医院1.43T磁共振与CT,支持脑器质性病变排查。
- 同步录音录像与卷宗管理设施,满足司法鉴定程序留痕要求。
- 检验科支持血药浓度、酒精浓度与内分泌代谢指标检测。
- 丁万涛 主任医师、教授,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室主任,2006年创办该鉴定专业,自2006年起担任温州市医学会医学鉴定专家,国际双相障碍联盟(ISBD)会员、浙江省双相障碍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心理咨询与治疗协会心理督导师,从事临床心理学与司法鉴定工作42年,擅长焦虑、抑郁和心境障碍的临床诊治、心理咨询治疗及精神疾病与法律相关问题。
- 陈素玲 副主任医师,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宣传统战科科长,擅长法医精神疾病鉴定、心理评估与治疗。
- 黄子夜 主任医师,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擅长成瘾行为、情感障碍与睡眠障碍的诊治。
- 贾碎林 副主任医师,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擅长酒精依赖、药物成瘾、新型毒品使用问题及儿童青少年发育障碍的诊治。
- 刘立滢 副主任医师,温州医科大学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擅长儿童青少年发育障碍、青少年情绪行为障碍与成瘾相关问题的诊治。
- 土文珍 副主任医师,温州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擅长老年精神行为障碍、记忆障碍与情感障碍的诊疗。
法医精神病鉴定须由办案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委托书后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挂鉴定号"。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鉴定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转介。如需先做临床评估,可挂临床心理科或普通精神科门诊完成诊断与量表测评,再由医师指引进入鉴定程序。
鉴定受理与精神检查主要在西山院区(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552号,0577-86188516)与潘桥院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0577-89870066)按排班进行;心理测验在心理测验室完成。具体接待地点与时间以鉴定所通知为准,请勿直接前往病区寻找鉴定人。
司法鉴定属于司法程序性收费项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按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由委托方或申请人支付。鉴定前的临床检查(如头颅影像、脑电图、实验室检查)如以诊疗目的开具,可按医保规定结算,具体以就诊时医保目录为准。
委托鉴定须提交:鉴定委托书、案情或事件材料、被鉴定人的既往病历与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证人证言、学校或单位表现材料、户籍与身份证明材料。请提前整理成册并准备复印件。精神检查当天被鉴定人应正常作息、按医嘱服药,切勿饮酒或服用镇静类药物;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脑电图检查前请勿饮用咖啡与浓茶。
部分疑难案件需住院观察鉴定,由办案机关或委托方按程序办理,住院期间依司法鉴定规范实施观察记录。住院观察不同于普通治疗住院,通常按病情安排在封闭或半开放病区;被鉴定人如同时需治疗,按《精神卫生法》由本人或监护人办理相应入院手续。观察期间不得随意探视与通讯,以保障鉴定材料的客观性。
被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出现冲动攻击、自伤自杀或急性精神症状,由陪同人员立即通知工作人员并转精神急诊科(24小时)处置;心理危机请拨打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12356。涉及刑事案件的在押人员,由办案机关按监管规定协同处置。
一、鉴定意见取决于材料完整性,隐瞒既往就诊记录或住院史会直接导致鉴定结论偏差甚至被推翻。二、司法鉴定不接受"人情委托",请通过正规委托程序办理。三、鉴定结论出具后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不要反复多头委托。四、不要把"疾病诊断证明"当作"鉴定意见",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五、精神残疾评定有明确等级标准与公示程序,请通过残联正规渠道申请。









